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,树立新时期总体国家安全观,2023年4月16日,护理学205班于1#1215组织开展“国家安全法”案例分享会,会议由辅导员杨嘉琪老师主持,护理学205班全员参加。
会议开始,由辅导员杨嘉琪老师为同学们分享一个案例。犯罪嫌疑人王某,吉林省白城市人,2006年大学毕业后来连,应聘到某公司担任业务员。由于工资不高,个人经济上比较困难,于是王某便通过互联网发帖寻找兼职工作。不料,被网上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盯上,并以某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将其招聘为信息员。受金钱诱惑,王某在明知对方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的前提下,仍然不计后果,一意孤行,接受对方任务和指令,积极为之效力。2009年以来,先后多次以旅游的名义到我区某重要军事目标周边进行实地察看,秘密搜数量、位置等军事情报,通过电子邮件,加密传递给境外间谋情报机关,构成了间谍罪。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,剥夺政治权力3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会议进行第二项,由辅导员杨嘉琪老师为同学们讲述有关法律规定: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:第一、阴谋颠覆政府,分裂国家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即颠覆政府、分裂国家的行为;第二、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,即间谍行为。第三、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,即窃密行为。第四、策动、勾引、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,就是策动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行为;第五、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。
希望通过本次会议,同学们将自觉遵守其中的法律规定,不做有危害祖国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,竭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,进一一步提升自己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,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、保守国家秘密的公民义务,从小树立“国家安全、国家荣誉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”和“国家安全,人人有责”的观念。

